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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命不同价”的几点看法——浅析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

         

摘要

侵害生命权引起的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对于被侵害者未当场死亡时,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权主体均为被侵害人。侵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为治疗被侵害人所支出的费用及因被害人不治而亡给其近亲属带来的精神损害的请求权主体则为死者近亲属。因"同命不同价"引起的死亡赔偿并非是对生命价值的界定,而是对死亡赔偿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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