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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庆洪等涉黑案一审判50人获刑6人无罪或免

         

摘要

<正>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黎庆洪涉黑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黎庆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49人分别获刑,另有6人被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1999年,被告人黎庆洪纠集被告人杨松、何菊建、蒙祖玖等20余人,在贵州省开阳县城关镇金都宾馆举行"滴血结拜"仪式,共饮血酒,成立"同心会",推举黎庆洪为"大哥"。被告人黎玉成、任平、曾仪等人陆续加入。黎庆洪安排何菊建为其负责处理社会事务,黎庆洪之弟黎猛加入后为其管理部分公司业务,何春江担任黎庆洪的保镖。为扩大组织规模,何菊建、黎猛分别介绍被告人谭小龙、李相建、李光奇等人先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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