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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隔离法官与律师

         

摘要

@@ 新闻背景rn2004年3月23日,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分别判处律师吴某和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路某、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和5年.法院查明,吴某在受委托担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辩护人时,为了办案"成功",扩大知名度,以"疏通、协调关系"为由分4次从当事人及其亲属处收取现款7万元,将其中的21500元送给路某.另外,路某与赵某在审理其他的案件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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