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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最贪镇长”李丙春的罪与罚

         

摘要

在巨贪频出的土地拆迁领域,李丙春算不上最大的贪官.但作为一名基层政权的干部,他却是"小官大贪"的典型.李丙春是全国落马乡镇官员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犯,堪称中国"最贪镇长". 2012年9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丙春犯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三宗罪,判处其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同受审的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招商部科员孙七十构成挪用公款罪,获刑7年.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与生活》 |2012年第21期|8-11|共4页
  • 作者

    荆剑;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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