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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原民警白海波诽谤案乱局

         

摘要

天津民警白海波因“诽谤”被判刑,天津市津南区司法系统在办案程序方面出现一连串怪事:公、检、法机关一致将这起显而易见的自诉案件办成了公诉案件,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改为自诉案件后反而加刑半年;白海波两次上诉,均等到刑期届满才得见纠正一审判决的裁定和二审判决. 为此,白海波失去公职、妻离子散.白海波曾在案发前的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被授予“优秀公务员”称号,多次受到嘉奖,还获评“三等功”一次.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与生活》 |2016年第17期|52-53|共2页
  • 作者

    郑荣昌;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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