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兰台世界:上半月 >开埠前后的闽台郊商

开埠前后的闽台郊商

     

摘要

一、郊的发展状况清初,为切断东南沿海居民与台湾郑氏政权的联系,清朝实施严厉的禁海政策,迁界移民,荒墟沿海田园,"片板不许入海",严禁通商贸易,然台湾"国虽以农为本,而无商以通之,则男有余粟,女有余布,利不足以及远,物不足以相供而货殖之途塞矣"[1]613。因此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统一台湾,第二年即被迫宣布解除海禁,允准商民出海,规定福建厦门与台湾鹿耳门两港为大陆与台湾对渡直航的口岸,经营两岸贸易。两岸各行业进出口商行需要一种机构来加强同行业商人间的协作,协调贸易纠纷,实现公平竞争,于是雍正初年出现了行会性商业团体——"郊"的民间组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