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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出通知——对汶川地震出院伤员后续医疗有关问题的规定

         

摘要

为了做好汶川地震伤员在紧急救治阶段结束后的后续医疗(包括康复医疗)工作.明确相关费用渠道和基本办法.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医疗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最近发出通知.就汶川地震出院伤员后续医疗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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