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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的通知

             

摘要

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275元/月。本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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