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政策解读及热点答疑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政策解读及热点答疑

         

摘要

政策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规章都作出了相关规定。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著录项

  • 来源
    《四川劳动保障》 |2010年第3期|19-20|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