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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司法制度简介

         

摘要

<正>冰岛人口29万,地广人稀,54% 的人口居住在首都雷克雅未克。冰岛是传统意义上的北欧国家,具有其他北欧国家司法体制的一般特点。例如,实行的是"大司法",由司法部全权负责法院、检察机关的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事务。冰岛司法部长既是内阁成员,也是议会成员,代表政府参加议会法律讨论。不同的是,冰岛司法部还管理全国的警察、负责律师执照的颁发和吊销、管理移民事务、其职能更为广泛。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司法》 |2005年第2期|91-92|共2页
  • 作者

    陈俊生; 王磊;

  • 作者单位

    司法部法制司;

    司法部办公厅 副司长 北京 100020;

    北京 10002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53.5;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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