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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制定国际反垄断法的必要性及其模式选择

             

摘要

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应当受到有效规制,但目前各国所推行的"效果原则"和"积极礼让原则"存在较多缺陷其规制效果并不理想.借鉴国际反垄断立法实践的有益经验并吸取其中的教训,在WTO框架下制定统一的国际反垄断法,是较为可行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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