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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企业性质与环境信息披露——来自中国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摘要

选取2014—2016年的A股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和独立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信息以及相关财务数据为研究样本,构建多元回归模型,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企业性质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并按企业性质进行样本分组,以验证企业性质对机构持股比例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国有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高于非国有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就越高.在区分企业性质的情况下,与国有企业相比,在非国有企业中机构持股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正向作用更为显著,即在国有企业中机构持股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会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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