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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发源地更应倡行“孝道”——关于陕西省城乡实施“‘孝道’工程”的建议

         

摘要

“孝道”源于陕西,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一.在今天,它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鉴于从1999年开始,我国成了“人口老年型”国家,老人规模居世界第一,老龄化速度世界第一;陕西省60岁以上的老人也已达509.32万,占总人口的13,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套用西方“福利社会”模式解决陕西省“未富先老”问题,显然不是应采取的科学办法,而应在总思路上继承发挥陕西省的突出文化优势之一即“孝道”,故陕西省也应当把提倡“孝道”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其实,近年来湖北、山东、山西等省区在这方面已经先走了一步,对其经验陕西省应加借鉴.建议在陕西省实施“‘孝道’工程”.这不仅是为了给解决“未富先老”问题提供人伦支撑,而且它本身也是“民心工程”,目前可分解为“‘孝道’宣传工程”、“‘孝道’基地建设工程”、“‘重阳’节造势工程”和“‘孝道’外宣工程”等四个分“工程”加以实施,包括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讲师团、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党报、党刊、党办媒体(如陕西省电视台《开坛》节目)等,都要把学习、研究、宣传“孝道”作为所承担宣传思想工作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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