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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意义的“爆炸物”应包括“烟花爆竹”

         

摘要

烟花爆竹是否属于爆炸物,是一个值得争议的话题,有观点认为烟花爆竹不属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爆炸物,那么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就不构成刑法第125条犯罪.然而,司法解释却依然将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纳入了爆炸物范畴,也就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视为犯罪予以打击.通过分析可知刑法意义的“爆炸物”应包括“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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