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避免政务处分代替刑事追究之对策——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切入点

避免政务处分代替刑事追究之对策——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切入点

     

摘要

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监察委之后,监察机关掌握着职务犯罪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数量.由于监察机关权力高度集中、未受到外部有效监督等原因,可能会存在不当分流职务犯罪案件、侵犯司法权之风险.故亟须理论上给予充分的重视,应从初查程序流转、监察立案和移送起诉等关键时间节点角度规范监察机关的权力运行:加强监察机关内部对初查决定的监督,完善我国监察立案模式,明确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范围,同时赋予检察机关对不移送起诉决定的法律监督权.此外,应注重从实体法角度区分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之界限,以期从实体和程序两个维度防止监察机关不当行使职务犯罪案件分流权,实现两法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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