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配刑制度探析

     

摘要

宋初"折杖法"的施行,使封建五刑中的笞、杖、流刑设而不用,只剩下死刑、杖刑(包括脊杖和臀杖)和徒刑,徒刑的适用面也极窄,刑罚体系因此轻重失衡.宋朝政府将前代的配刑加以规范后广泛地适用,配刑遂成为宋代最主要的刑种.配刑在起源、性质、内容等方面均不同于流刑,也比流刑残酷.但由于配刑弥补了"折杖法"施行后刑罚体系等级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并能满足国家不断增长的工、杂役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赋役负担,故配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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