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法社会学的视角

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法社会学的视角

     

摘要

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中,作为市民社会重要代表的民间组织起着重要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民间组织的必要性体现在:民间秩序是法治秩序的基础,民间组织可以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影响和监督公共决策实现"善治",民间组织的发展可以促进社会发展的多样性,民间组织可以保护特定群体的利益并在公共权力与民间社会之间的互动桥梁,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组织有所发展但仍存在不足,需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促进民间组织良性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