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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立法模式下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摘要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历来受到权力部门的高度关注。以立法者的视角来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历史变迁既是法律迎合司法现实的客观表现,又是维护私权的必经阶段。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历经修改,但由于立法模式混乱,立法技术需提升,导致可诉行政行为范围、行政诉讼权利保护范围等始终无实质变化。文章拟从研究完善立法模式入手,扩宽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平衡、监督和制约权力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最终实现充分、全面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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