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共同犯罪本质新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说之提倡

共同犯罪本质新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说之提倡

     

摘要

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都存在将共同犯罪与共犯及定罪问题混为一谈等诸多缺陷,因而无法圆满解决共同犯罪的本质问题.实际上,这三者是处于不同阶段和层次的问题,不应混为一谈.应将共同犯罪的认定定位于单纯的事实认定问题,而将共犯的认定以及定罪问题归还给犯罪构成理论去解决.据此,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事实认定意义上的、社会通常观念上的“犯罪”,不一定是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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