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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制度之功能与我国农地使用人的法律保护

             

摘要

在罗马法上,占有制度具有两项功能:占有保护功能和权利取得功能,时效取得乃是权利取得功能的表现形式.作者经过深入全面考察农地使用人占有使用农地之现实状况,并科学预测农地使用权物权化之后农地使用领域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形,指出在中国物权法上确立占有制度,创设占有保护请求权,对于实现土地效益与诉讼效益最大化,强化农地使用人的现实保护具有特殊而深远的意义.将时效取得制度扩大适用至农地使用权领域,无疑会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并将成为农民积极开发利用荒地资源的一大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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