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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认识论研究存在的偏差与修正

     

摘要

侦查认识论是侦查哲学基础理论的核心,也是侦查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传统的侦查认识论研究虽然深刻认识到了侦查活动的本质是一种认识活动,也较为深入地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相关哲学基本原理对侦查认识活动的重要指导意义,但依然存在较大偏差,根源就在于侦查认识论研究脱离侦查实践,归结起来有三个典型表现:一是政治色彩过浓而忽视侦查认识活动的法律属性,二是侦查认识论问题域狭隘而忽视对侦查认识工具的研究,三是侦查认识论研究违背了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的原理.针对此突出问题,应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侦查实践有机结合,通过建立多元侦查价值体系,并从重视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重视侦查认识工具的实践价值和加强侦查辩证法研究等方面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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