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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制度

             

摘要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救济性程序权利 ,国外普遍确立了刑事管辖权异议的制度 ,而我国的刑事管辖权异议在立法和司法中都处于缺失的状态。由于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刑事诉讼诉权的体现 ,是获得公平审判权利的重要保障 ,有助于法院裁判权的确定和实现。因此 ,我国应当确立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我国刑事管辖权异议的确立 ,应当从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上规范 ,形成一套独立的裁判体系 ,当然我们对该制度在我国实施的障碍和配套措施的建立也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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