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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破产和解制度的完善

     

摘要

我国现行的破产和解制度仍然实行双轨制,行政权力搀杂其中,和解分离并不彻底,破产和解程序缺乏监督机制,这就要求实行统一立法,建立法院对和解申请的审查制度,实行和解前置主义,努力完善破产和解程序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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