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的问题检视与回应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的问题检视与回应

         

摘要

我国多个省市及政府部门制定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法律文件,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运行提供法律依据。通过实践情况发现,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范围难以把握,公开行为可能存在侵犯被处罚人隐私权益、加重对被处罚人的制裁等现实问题。行政处罚决定应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作为限制公开的条件,理解的关键在于违法行为是否具有很强的公共性,涉及公共利益,以行政处罚的种类为标准,对于仅受到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不予公开,其他则予以公开。向社会公开时应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好个人及企业信息,才能实现既不侵犯个人隐私,又没有变相加重对被处罚人的制裁,同时还能起到监督行政执法的多重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