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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法治秩序

             

摘要

儒家思想的教化对于抑制诉讼案之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在中国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后,形成了一套独特、完善的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目前,中国正在大力推进法治进程,但仅是注重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并不能带来期望的法治秩序。因此,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代性重构,就成为促进“自生自发秩序”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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