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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历史上官方对遭人为破坏自然环境的整治

         

摘要

历史上,闽东人口集中的城乡、尤其是县城和矿场附近,人类的活动对闽东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因此当地地方官曾组织过三次影响比较大的对遭破坏的自然环境的整治,一次是明成化年间福宁知州刘象组织的龙首山植松,一次是明万历年间福安知县陆以载主持进行的对城郊筊杯山土窑的强制迁移,一次是民国年间官方下令永禁周墩特种区上洋、仕洋等村开采铁矿.虽然民国前闽东地方官对遭破坏的自然环境整治时无不以“形家之说”为由,但其本质原因无疑是遭破坏的自然环境对人类生产生活造成的现实危害,因为无论何时何地生存乃人类之第一需要.同时还应该看到,虽然“形家之说”的愚昧落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渐显然,但它在历史上所起的一些积极作用还应该给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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