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单位须知

         

摘要

本刊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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