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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中国反腐败立法体系建构的逻辑理路

     

摘要

中国反腐败斗争面临新的形势与要求,反腐败立法体系亟待进一步建构完善。在立法体系发展方向上,需要实现立法理念的重构升级、立法布局的优化完善以及立法形态的系统融通。在立法体系的框架重构与侧重上,需要构建集中型反腐败和预防、调查与惩治一体的反腐败立法体系,并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立、改、废,理顺反腐败参与机构的工作关系。要侧重针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立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反腐败立法,完善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专门立法。在立法模式上,要探索制定统领性国家反腐败法,构建更为有效的预防、调查与惩治并重的反腐败法律体系和更为全面的廉政教育引导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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