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适用》 >论食品消费维权案件审理中举证责任的完善

论食品消费维权案件审理中举证责任的完善

         

摘要

在食品消费维权领域,囿于专业知识欠缺、证据意识淡薄以及食品的易消耗毁损性等因素,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因为“举证难”而放弃维权或输掉官司.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根据相关规定,问题食品的受害者在举证时将会面临证明食品来源、证明食品缺陷以及证明因果关系上的三重困境;这无疑已成为制约食品消费者寻求司法救济的主要障碍.有鉴于此,当务之急是应变革和完善食品消费维权案件审理中的举证责任制度,以公平原则应对举证食品来源之困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来解决证明食品缺陷之困境,并采用盖然性标准来破解举证因果关系之困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