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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证成与能动检察: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法理分析

         

摘要

在新时期,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推动我国检察制度的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权的自身特点,检察机关必须积极探索出符合我国检察权性质的履职之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国检察机关立足检察权特质的时代课题。近年来出现了丰富的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例和相关学术研究,但对于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法理基础论证尚有待完善。有鉴于这种实践局部优先于理论研究的现状,对于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法理学支撑有其研究的必要性。对其法理基础的研究一方面可用于确定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内涵,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明确边界,亦有助于回应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歧义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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