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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和建构

     

摘要

我们认为应该从“外在的形式标准”、“内在的价值追求”、“应遵守的科学性原理”以及“结构和功能上的整体性和层次性”四个维度科学界定和建构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原则所必需遵循的准则。“生活饮用水优先和重点保护原则”;“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原则”;“权责均衡原则”;“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应该构成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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