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解释论视野下的第三人代位清偿制度探究

解释论视野下的第三人代位清偿制度探究

     

摘要

《民法典》第524条首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第三人代位清偿制度,该制度在行使范围、目的实现途径、产生原因以及涵摄范围等方面,与代位权、债务承担、债权让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代为清偿等制度之间存在根本性差异。第三人代位清偿制度在非限制适用情况下,需满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履行以及债权人不得拒绝等要件。法律效果上,因清偿法律关系中各主体相对关系之差异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第三人得享有代位清偿之权利,在为实际清偿后发生债权移转的法律效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