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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江西省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及展望

         

摘要

江西省2008年建立了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2010年开始正式实施。从存储率来看,省级及以上发证矿山保证金存储率良好,市、县发证矿山存储率欠佳。制度实施过程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立法依据有待完善、管理体系不统一、核定方式存在瑕疵、存在多种类似费用等。江西省已开始着手完善立法问题,并修订完善现有的保证金制度。但因积习所致,在未来几年,除完善立法问题外,保证金制度不会有大的突破和创新。同时,对保证金制度设立的深层机制和实施效果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勇于承担监管责任,将是保证金制度未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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