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制度的基本法表达

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制度的基本法表达

         

摘要

宣誓制度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就职时的必要程序,但目前在理论与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宣誓的性质与价值、宣誓的监誓人、宣誓的效忠对象以及宣誓的责任。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要回归到港澳两部基本法中去,结合基本法规范的原意与目的,完善行政主导下的立法会议员的就职宣誓制度,包括确认就职宣誓制度的程序性价值,转以行政长官为监誓人,明确效忠特区与效忠国家的高低关系,以及宣誓责任的承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