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私法责任制度上的“理性人”

论私法责任制度上的“理性人”

     

摘要

:“理性人”被普遍地用作认定过错或检验违约方对违约损害是否有预见的标准 ,但法学界对该标准的讨论极少。“理性人”的界定应当是法律所拟制的、具有同一类型人的技能和处事能力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法律之所以确立这一标准 ,不仅为克服主观标准存在的缺陷 ,也是为实现法的平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