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韩国宪法法院2016宪Ma253决定及启示

韩国宪法法院2016宪Ma253决定及启示

     

摘要

区分条约和政治合意是非常重要的国际法问题.2019年12月27日,韩国宪法法院全体法官一致认定《韩国外交部长官和日本外务大臣于2015年12月28日共同发表的日军慰安妇受害者问题相关合意》不属于条约,而是两国政府的政治合意.该《合意》涉及韩日两国长期存在重大分歧的慰安妇问题,形式上通过两国外长举办共同记者会的方式公布于众;在缔结程序上未经两国正式批准;且没有明确约定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体现了条约和政治合意之间的区别.启示我国在处理慰安妇问题时应多与受害者进行沟通,在与日方达成协议时要慎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