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限定条件和盈余管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限定条件和盈余管理

         

摘要

新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限定条件不够明确可能将导致上市公司管理者利用准则的缺陷,将本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人为地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相对将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上市公司管理者将金融资产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将获得更大的盈余管理空间,如果严格限定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并对不符合限定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其盈利与否进行不同的后期处理,可以改善这种情况。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