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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1992—1997年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资料分析

         

摘要

探讨福州市独生子女病残儿的病因和防治对策。方法根据国家计生委《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第二胎优生原则》,福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对病残儿进行集体鉴定,对鉴定资料按病种、病因等进行分析。结果1992~1997年共鉴定病残儿893例,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占58.90%,后天性非遗传性疾病占41.10%,共计114病种,前3位为先天性脑发育不全、脑瘫和先天性心脏病分别占16.24%,12.09%,11.31%。结论遗传、产前产时缺氧和感染是致残的三大主要病因,重视病残儿病因研究,有助于减少人群病残儿的发生和优生优育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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