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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归位

         

摘要

随着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划离,新的司法体制重新建立,检察机关迎来了自恢复重建40年以来最大的变革。职务犯罪侦查权“依赖症”使得检察机关本有的法律监督职能被进一步忽视,也给检察机关的对外关系与内部架构造成了诸多消极影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依赖症”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自身所存在的刚性不足和可操作性差、“监督伤和气”观念的存在、“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框架,以及“人、财、物”不独立的制度设计等。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为使检察机关顺利回归其法律监督职能之定位,应强化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权和抗诉权、突出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重要地位,并制定专门化的法律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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