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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

         

摘要

在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下,银行业、证券业以及保险业的日常监管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负责,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负责实施金融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整体的稳定。由于各部门之间相对独立以及金融业务自身之间联系的紧密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了人民银行与三大监管机构之间必须进行协调与合作,以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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