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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社会于民”:构建民间组织与政府组织的共生关系

     

摘要

民间组织是“还社会于民”的主要载体.发展民间组织,唯有构建民间组织与政府组织相互间的共生关系,方能“还社会于民”.与此同时,政府组织与民间组织只有在厘清各自地位与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相关策略进而确立共生机制,才能确保共生关系的维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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