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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护律师阅卷权的权利保障——兼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展示制度

             

摘要

总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是辩护律师为全面了解案情,并充分地为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权利。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亦是实现庭审公正与效率的关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着重于庭审改革,防止法官先定后审,律师的阅卷权出现了倒退的情况,严重地损害了犯罪嫌疑人辩护权,无法达到庭审公正与效率的实现。从完善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角度,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展示制度,设立令状法官与“准上诉”程序,以对辩护律师阅卷权加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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