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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邮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检视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多艘国际邮轮行程受阻.港口国是否接受外国邮轮停靠无关海洋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港口国基于《国际卫生条例》虽然负有授予外国邮轮无疫通行的义务,但在发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存在例外.不应要求一国以牺牲本国公共卫生安全为代价,必须接受可能构成受染船舶的外国邮轮.日本政府针对"钻石公主"号采取的船上隔离措施符合《检疫法》等国内法律的规定.旅客后续可能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应是针对邮轮公司乃至日本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得当.邮轮船票条款作为格式条款,其中关于适用外国法律且由外国法院管辖的规定很有可能不会得到适用.基于国际邮轮的特殊性以及"钻石公主"号事件的经验,世界卫生组织应当尽快修改《国际卫生条例》,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国内立法也应增加国际邮轮的专门规定,同时完善关于国际卫生港口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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