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讯问方法与引供、诱供、指名指事问供关系的探讨

讯问方法与引供、诱供、指名指事问供关系的探讨

         

摘要

“讯问——是一种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审讯机关或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受讯问人那里获取他所知道的对正确判决刑事案件有意义的信息。”(H·N·波鲁鲍夫著,冯树梁译《预审中讯问的科学基础》,第10页,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这个定义反映了讯问的本质特征,它是侦查机关和法院的侦查、审判活动,这种活动必须具有合法性;侦讯审判人员与被讯问对象之间存在一种冲突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侦审人员需从被讯问人那里获得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证据)。这就得施行正确有效的讯问方法和讯问策略。一般说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