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华文史论丛 >“大革命”前後的孟森

“大革命”前後的孟森

     

摘要

孟森的政治身分,以往爲人知者約有二,一是清末江蘇諮議局議員,二是民初國會議員。他在1922年曹錕賄選發生後,南下提倡省憲之説,發起自治團體,領導江蘇地方自治運動。1927年,國民革命軍克復上海,他以國民黨員身分被委爲中央政治會議上海臨時分會委員,又出任江蘇民政廳秘書主任。在國會與國民黨惡戰的進步黨骨幹,當"大革命"之際實現政治身分轉换,直接進入國民黨政治系統,這一跨度不可謂不大,重審這一段短暫而少爲人悉的政治經歷,給我們理解孟森及其走過的大時代帶來新的契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