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价值的特性

     

摘要

法的价值表现为客体的法对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与目的的满足与实现,它存在于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中.客观性与主体性是法的价值的两大特性.法的价值的客观性来源于客体存在、主体需要的客观性,表现为价值实现状况的客观性;法的价值的主体性表现为法的价值因主体而异,但并不表现为价值相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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