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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的法律规制

     

摘要

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如何认识、如何规范手机短信的规定,目前存在立法思路不清的问题.手机短信具有私人通信媒介和大众传媒双重性质,应当将手机短信严格区分为通信短信和传媒短信两大类,通信短信强调私权至上理念,传媒短信强调公权至上理念,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法律手段加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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