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银行小额帐户收费之不当

         

摘要

自2005年开始,银行业陆续对人民币小额活期储蓄帐户收取帐户管理费。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它既无合同和法律依据,也违背我国相关立法精神和商业道德,更背离了我国《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银行收费的理由不能成立,全社会都应当抵制“轻侵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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