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公安机关警情通报机制保障措施之构建

论公安机关警情通报机制保障措施之构建

         

摘要

构建公安机关警情通报机制的前提是规定具体和完备的内容,它从制度上和理论上确认了公众有对警情信息所享有的知情权.但这种权利的享有还只是理想化的,如果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那么公众享有知情权是一句空话.因而,须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一般理论,构建相关的警情通报机制保障措施,保证警情通报机制的顺利实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