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共和国党政公文制度探析(1949-1966)--以河北省石家庄专区为例

共和国党政公文制度探析(1949-1966)--以河北省石家庄专区为例

         

摘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着手建立党政公文制度。由此至1956年,先后颁发了三个相关文件,从内容性质、机密程度、缓急程度等角度对党政公文进行了文种划分,对党政公文的体例、文字规范及装订、用纸等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党政公文的收发、处理与传递等等规定了固定程序。共和国党政公文制度的建立和逐步规范,保证了政令的通畅和各机关职能的履行,促进了政府行政法治化;但是同时也存在公文数量多、质量低、"旅程"长以及办理制度废弛等问题,这些问题助长了机关干部的文牍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作风,其教训值得记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